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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《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%股权之补充协议(五)》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4-07 浏览次数:1755

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同意签署<关于收购天津 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%股权之补充协议(五)>的议案》,本次签署补充 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 

一、 签订本次《补充协议五》的背景情况  

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,2019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。2019 年 9 月 6 日,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方一”)、启星未来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方二”)(甲方一、甲方二合称 “甲方”)与霍晓馨(HELEN HUO LUO)、刘俊君、刘祎、王琰、王沈北(合称 “乙方”)就刘俊君、霍晓馨(HELEN HUO LUO)拟参与认购上市公司 2019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(以下简称“本次非公开发行”)相关事宜签署《大连美吉 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启星未来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霍晓馨(HELEN HUO LUO)、刘俊君、刘祎、王琰、王沈北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 100%股权之补充协议(三)》(以下简称“《补充协议(三)》”),约定 “各方同意,在满足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下,霍晓馨(HELEN  HUO LUO)、刘俊君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履行《收购协议》第 3.3 条项下 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义务的一部分,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以前述主体与上市公司另行 签署的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书》约定为准。” 

甲乙双方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签署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 启星未来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霍晓馨(HELEN HUO LUO)、刘俊君、刘祎、王琰、王沈北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%股权之补充协 议(四)》(以下简称“《补充协议(四)》”),约定“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 实施的,则甲方二应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【20】个工作日内支 付剩余交易价款”。 

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终止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》, 终止了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。鉴于以上情况,交易双方拟签署《大 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启星未来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霍晓馨 (HELEN HUO LUO)、刘俊君、刘祎、王琰、王沈北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 100%股权之补充协议(五)》(以下简称“《补充协议(五)》”), 约定相关交易事项。

2021-04-07-美吉姆:关于签署《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%股权之补充协议(五)》的公告.PDF